

一些网友都想知道关于国家明确对受疫情影响的这类人员,发放一次性救助金和一些疫情补贴多少啊相关话题,接下来让小编详细讲解吧!
11月8日
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联合发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
关于社会救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指出
对于因疫情无法重返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无法纳入失业保险政策范围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不纳入其中低保范围内,由工作单位根据个人申请发放。或者由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对因疫情暂时失业、基本生活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及时的方式。
受疫情影响的人
可申请临时救助资金
民政部在《通知》解释文件中表示,为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特别是解决“应保不保”和“政策保障”题,《通知》提出,不得随意增加不必要的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依据,或者在未核实家庭经济状况的情况下,直接认定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条件。
针对一些地方“参保不参户”的题,《通知》提出,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仅家庭成员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通知》明确,采用“劳动力系数”法计算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必须客观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是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根据情况综合判断。
同时,《通知》进一步放宽“单保”条件,对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倾斜。规定,失业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可以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对赡养60岁以上兄弟姐妹或者老年人的失业成年重度残疾人,在评估确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免除60岁以上兄弟姐妹或者老年人缴纳的赡养费。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鼓励低保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明确对就业后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逐步退出期。原则。
在加强突发事件临时救助方面,《通知》强调,因疫情无法返岗、连续三个月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无法返岗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失业保险政策范围的。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经个人申请,由工作单位或者经常居住地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
此外,其他因疫情暂时失业、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也将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及时地。对紧急救灾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和过渡性生活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针对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题,《通知》要求建立搬迁与低保联动机制,防止困难群众因搬迁而错过社会保障或者重复纳入低保。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建设,特别是完善远程协同查询核查机制,及时处理外省核查请求;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级分类救助帮扶机制,扩大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应用范围,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指标,筛查低收入人口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对收入风险人群进行及时检查核实,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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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及相关解释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民政部网站、红星新闻
编辑韩雨婷、李维一、岳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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