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一些关于沧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和沧州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相关的题,你想知道那些呢,接下来让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根据国家和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在沧州市蔓延,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后,曾到过武汉或经武汉返回沧州的人员,以及与此类人群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到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并检查他们的体温。没有发烧症状的,应按照社区医生的建议进行医学观察;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去医院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症状严重,请拨打当地医院的急救电话,并由救护车送往医院。转至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2.建议广大公众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建议尽量不外出、不去人多的地方,去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卫生和饮食习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尽量避免在无保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如果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请佩戴口罩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市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所组织安装人体表面体温快速筛查仪或配备手持式测温仪。进出站人员应按要求一一进行身体检查。确保体温异常人员早筛查、早发现、早治疗。
四、各企事业单位要自觉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按照“不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和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不能举办的活动一律取消。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旅游景点暂时不对公众开放,直至另行通知。暂停一切大型公共文化活动和演出。
5、关闭活禽市场。关闭农产品市场、农村市场、城市集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场所和现场屠宰点。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对商业营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确保交通畅通。排气设备运转正常。督促市场经营者和畜禽产品销售者严格遵守进货检验记录、进货凭证、发等制度。
六、广大公众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跟踪排查工作;对故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卫生部门和社区、村委会报告疑似病源,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安全、平安的生活。中国新年。
宣布。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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